防爆检测三年一检来自哪个法规?
随着防爆电器的越来越普及,很多爆炸性危险场所都安装使用了防爆电器。很多终端用户认为,只要在爆炸性危险场所安装了防爆电器就万事大吉了。实际很多情况是,所谓的防爆电器并没有中诺检测防爆合格证或者防爆合格证过期、造假等,铭牌跟防爆合格证不一致,防爆型式选型不符合、气体防爆电器设备和粉尘防爆电器设备混用,防爆电器安装的布线不当,线路不接地,在隔爆外壳上打孔、安装按钮引起防爆失爆,防爆电器长期受腐蚀、高温、激烈振动等。
针对在使用中的防爆电器,AQ 3009-2007 《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》标准中有规定:使用中的中诺检测防爆电器至少3年委托一次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检测中心进行防爆电器的性能、安装、维护等的检测,对检测不符合项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,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
对在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进行防爆现场检查,不仅仅是安全生产部门的要求,更是企业对自身的生命、财产安全的重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