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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电气定期检测是否强制要求|AQ3009-2007防爆检测规定

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
| 2021-01-06|返回列表

依据AQ3009-2007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》(2008年1月1日实施)第七节规定: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应进行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。检查需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,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。企业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,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

第一、规范《AQ 3009-2007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业标准,规范前言明确指出其中第4章、第5章、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,必须严格执行。所以说,类似的安全规范,也属于法律法规的一部分,强制性的必须严格执行!


第二、根据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(应急〔2019〕78号)》,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 50058 要求、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、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应满足区域的防爆要求,所有防爆区防爆电仪设备的防爆隐患均属于重大安全隐患(黑体字),其中第6特殊条款,“6.1 依据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(试行)》,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,必须立即排除,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,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、设备。”


通常一般危化品企业,相关电仪专业维护人员,没有专业的防爆电气检测资质和相应的技术素养,每三年的定期专业检测是必须的!



一般来说,作为使用方,为了安全生产,也是必须定期对这类场所进行安全检测,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。

因为,实际很多情况是,所谓的防爆电器并没有防爆合格证或者防爆合格证过期、造假等,铭牌跟防爆合格证不一致,防爆型式选型不符合、气体防爆电器设备和粉尘防爆电器设备混用,防爆电器安装的布线不当,线路不接地,在隔爆外壳上打孔、安装按钮引起防爆失爆,防爆电器长期受腐蚀、高温、激烈振动等。

对在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进行防爆现场检查,不仅仅是安全生产部门的要求,更是企业对自身的生命、财产安全的重视。

企业申请现场防爆电气检测的流程

1、企业提供防爆现场的面积和防爆电气产品数量给中诺检测评估报价。

2、正式签订合作协议,企业提供防爆现场的详细资料

3、进行现场防爆检查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:

(1)防爆现场场所的面积;

(2)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;

(3)相应危险区域内的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名称及其安全数据表(MSDS)

(4)在用防爆电气产品清单,包括按安装区域和位号等信息

(5)各防爆电气产品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

(6)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特殊使用条件的说明性文件

(7)本质安全系统描述性技术文件

(8)有关安装质量的相关资料

4、工程师到现场对防爆电气产品进行检查,对不符合项出具整改意见

5、企业按照整改意见在预定周期内配合整改

6、工程师再次现场评估,评估合格后出具现场检查报告

7、企业提供终检查报告给当地的安监部门备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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